(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总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增值税应纳税额+管理费用中税金(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应交税金是指企业应交未交的各项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
2、(若余额在贷方,则说明企业的销项税额大于它的进项税额)。
3、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此项目中进行反映。
4、2007年新会计准则变化: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
5、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营业收入并实现利润,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按规定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进行预提处理,这些应交的税金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停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
6、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了企业尚未缴纳的税金(若为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7、(若余额在贷方,则说明企业的销项税额大于它的进项税额)。
8、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此项目中进行反映。
9、2007年新会计准则变化: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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