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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息报讯 云上融媒记者张艳萍人才要“乐业”,“安居”是重要前提。昆明高新区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解决好人才住房问题作为吸引人才、引进人才直至留住人才的重要保障,努力改善栓心留人环境。
近日,昆明高新区出台《昆明高新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昆明高新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引进培养的人才统筹提供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由总则、适用范围、人才公寓、安居补贴、补贴标准、监督管理、附则7章32条组成。
其中,在“适用范围”部分,明确可享受住房保障的人才为符合《昆明高新区人才分类目录》人才类别: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E类(区级高层次人才)、F类(区级青年后备人才);人才所在单位为在昆明高新区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或昆明高新区机关单位;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的需签订三方劳务派遣合同;人才本人在昆明市主城五区无住房(若已购买期房,在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之前,视同为无住房);人才未享受过省、市、区政府部门发放的购房补贴。
在“人才公寓”部分,昆明高新区人才公寓按照满足拎包入住条件标准交付使用,人才公寓产权单位为入住人才提供完善的居住配套设施,并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其正常使用。按地理位置分为东西两个片区,设置多种户型。西片区位于海源·高新天地2-2栋,建设4类户型;东片区位于高新邻里绿苑小区3栋,建设3类户型。人才公寓主要用于满足申请人租期在30天以上、3年以内的不间断租住需求,租赁期限原则上最长3年。人才公寓采取“先租后补”的方式,即租金由申请人或入住人才先按人才公寓产权单位确定的租金基准价格按期支付,租期结束后再按照程序申报补贴。
新增“安居补贴”部分,明确了“因人才公寓数量达到饱和无法分配房源,或申请人实际办公场所在东区西区以外,自行解决住宿的,可根据实际发生月数按照安居补贴标准享受租金补贴政策,补贴最长3年。”“补贴标准”为:给予A、B、C类人才三年100%,D、E类人才三年70%,F类人才三年50%三个档次的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增加货币补贴的方式,给予A、B、C类人才每月3000元,D、E类人才每月1500元,F类人才每月600元的安居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