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押的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有哪些
可以抵押的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有: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的土地经营权;
(相关资料图)
3.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4.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找法网提醒,虽然集体土地只能由集体使用,但是如果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进行抵押,抵押权实现后如果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
二、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什么
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哪些
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