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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引进企业、项目、人才予以“真金白银”支持(引题)

青海出台措施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发布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从绿电保供、用电保障、招商引资、用地保障、科技创新、投融资及税收、人才引育、营商环境等8个方面发力,加快推进青海大数据产业发展。

在招商引资政策方面,青海将用好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当年培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不高于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不高于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青海对新认定的省部共建或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期内给予每年200万元的建设与运营经费支持;对评估为优秀、良好的重点实验室在评估后3年内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150万元、50万元支持。

在投融资及税收政策方面,2023年至2025年,青海将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在项目竣工验收达标后分步给予以奖代补。

在人才引育政策方面,西宁市实施创新创业扶持和“引才聚才555计划”,对直接引进(工作调入)的一至四类(杰出、领军、拔尖、急需紧缺)人才,分别给予120万元、80万元、4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柔性引进的一至三类(杰出、领军、拔尖)人才,分别给予40万元、25万元、1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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