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25日消息 近日,多地出台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陕西省延安市出台《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从适用范围、总量核定、聘用程序、人员管理、薪酬制度等方面明确了用人单位和编外聘用人员的权利义务。
延安市不仅就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明确了“控制总量”的要求,在经费方面,还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控制在2800元/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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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发布的《徐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明确,依据用工单位职责任务、现有编制结构及人员情况,编外用工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单位核定编制的15%以内。
陕西安康市近期出台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提出,除政策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外,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重要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岗位和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湖北十堰清理规范编外人员326人,节省财政约1500万
稍早之前,4月7日十堰市委编办刊文介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十堰模式”,其中给出了一组重要的数据:
一是底数清,实现编外人员管理“数字化”。全面摸清市直编外聘用单位涉及67家主管部门,177家单位,锁定编外聘用人员3400人。通过清理规范,比上年同期减少326人,节省财政成本约1500万元。对总体数量、身份信息、部门分布、年龄学历、经费来源等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统计分析台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责任清,实现编外人员管理“精细化”。通过明晰职能、细化分工,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打造了以机构编制管理为总揽,人事管理为支撑,经费核拨为保障,日常管理为基础的“闭环式”管理链条,实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责任明晰、高效配合的管理模式。
三是条件清,实现编外人员管理“科学化”。坚持岗位设置科学化、合理化,明确编外人员聘用条件,严格规范编外人员岗位适用。建立健全编外人员考评机制,对编外人员的岗位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奖优汰劣。
哈尔滨清理规范编外人员曾引发热议
3月20日,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经市委编委领导同意,按照《哈尔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从3月初起,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
对于此次整治涉及范围,哈尔滨编制委员会称,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对象为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现有雇员、行业专职人员、工勤人员和单位自聘人员(统称“编外用人”)。
哈尔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主要任务共八项,分别是:清查行业文件;精准摸清底数;精简编外用人员额;清理规范用人行为;畅通人员出口;推行社会化服务;规范合同管理;核查保障经费。精简编外用人员额只是其中一项。
对于在精简编外用人员额部分,哈尔滨编制委员会明确:编外用工岗位原则上限于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将编外用人进一步细分为五种类别,即执法辅助类、普通(公益)辅助类、窗口服务类、技术技能类、后勤服务类(条件不允许外包的),用工主体必须根据这五种分类明确用工岗位。
据哈尔滨编制委员会称,此次,哈尔滨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从3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