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误导、诱导过量点餐
造成食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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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近期
各地市场监管
严查餐饮浪费行为
公布了一批
制止餐饮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01
上海虹口区“嗨虾”餐饮店
诱导超量点餐
被警告
3月28日,经消费者举报,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展调查。经查,上海好铭餐饮有限公司虹口第一分公司(“嗨虾”餐饮店)在四平路777号101-6室开设餐饮店铺,店招为“嗨虾”。消费者在该店点餐时,当事人的负责人故意隐瞒甲鱼和龙虾等菜品的实际分量,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也未提醒消费者将剩余餐食进行打包,造成了食品浪费。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当事人对按份销售的菜品备注了份量,并在菜单上打上“拒绝浪费,打包请联系店员”的防止食品浪费的用餐提醒。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02
上海市崇明区东津酒家
多次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被罚1000元
3月6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地东津酒家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一包厢内消费者就餐结束后剩余菜肴较多,且当事人未主动提醒消费者,造成明显食品浪费。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3月14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酒家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然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形,致使一包厢内消费者就餐结束离开后,剩余较多菜肴。
近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食品浪费法》,对该酒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03
天津市宁河区金运来烧烤店
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被罚2000元
4月11日,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在网络订餐平台店铺售卖的“烤玉米”只能“4份起购”,且无该菜品的小份餐可以选择,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12日,执法人员在对该店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店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近日,宁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8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04
山东兖州区鑫鑫向荣餐饮店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
被罚1000元
4月10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亦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消费者点餐时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造成明显食品浪费。兖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14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仍未改正。
4月27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05
安徽淮南市承伟面馆
涉嫌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被罚1000元
2022年底,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根据群众投诉线索,依法对该市山南新区承伟面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21日,该局再次接群众投诉举报称当事人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多次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