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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并完成了《问询函》之回复,同时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对报告书主要补充和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上市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个别数字或文字错误,对重组方案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