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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集团创办人张荣发7年前过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四子张国炜单独继承,其胞兄即大房三子张国政不服,提起“确认遗嘱无效”诉讼,台北地院审理认定遗嘱有效,判张国政败诉。外界估计,扣除张家子女等人的法定“特留分”遗产部份,张国炜约可拿到140亿元遗产。全案还可上诉三审。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张国政主张,遗嘱不是张荣发亲自签名,张荣发也未亲自指定2人以上见证人,且未向公证人陈述是自己的遗嘱,且未陈述缮写人的姓名与住所,不符民法规定要件,请求判决遗嘱无效。

北院审理发现,张荣发生前虽反覆住院,但相关身体评估纪录仅记载“意识状态警醒”、“认知功能异常时间障碍记忆障碍”、“精神情绪状态异常倦怠”等,未判别不能表达自己意思,无法证明张荣发当时丧失遗嘱能力。

北院指出,当天张荣发在遗嘱上签完名后,由公证人将遗嘱一字一字念出来,张听完点点头,叫大家一定要保密,拜托大家按照遗嘱上执行,张荣发并在每张遗嘱上都签名,才将遗嘱密封,最后再由3位见证人签名,张荣发当下意识非常清楚。

北院认为,“调查局”鉴定遗嘱上签名,与张荣发2011至2015年间各项文书的签名笔迹大致相符,且在场4位证人及公证人证词大致相符,法官认定张荣发当下具有作成遗嘱能力,且符合密封遗嘱法定要件,驳回张国政之诉,张国政不服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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