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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近三年内部审计发挥重要监督作用
发现问题金额230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599亿元
每日甘肃网4月19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纪敏)在4月18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审计厅就2023年1月1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最新修订的《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行解读。甘肃省的内部审计开始于1984年,2009年省政府颁布《甘肃省内部审计试行办法》。
修订后的《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与14年前相比,对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人员配置、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整改和结果运用、业务指导和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完善的规定,并细化了指导监督方式,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指导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颁布实施,甘肃省内部审计机构逐步健全,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内部审计机构992个,独立设置内审机构256个,内部审计人员4719名,专职内审人员1287名。
近三年来,甘肃省内部审计机构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情况审计,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的重要监督作用。
甘肃省内部审计机构已完成审计项目2.3万个,其中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325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4950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3062个,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2406个,经济责任审计3850个,信息系统审计143个,境外审计49个,其他项目8262个。全省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发现问题152301个,审计发现问题金额230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5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