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到2025年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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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李静)近日,《南宁市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建或改扩建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100%。

《方案》提出,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加强社区日间照料、助餐助洁服务、老年文化活动等配套设施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服务效果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建立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体系,培育社区居家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党建引领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丰富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内容。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县(市、区)及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60%,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均实现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100%。

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养老机构,推进辖区内300—500张床位公办示范性养老福利机构项目建设运营。推动南宁光荣院项目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老年人100%集中供养。重点扶持服务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断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

《方案》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依托“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和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建或改扩建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

《方案》要求,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提升商场、超市、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水平。到2025年底,完成1万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大老旧小区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力度,做到能装尽装。广泛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培育工作,到2025年底,培育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20个。建设南宁市居家养老呼叫救助平台。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助力老年人更新观念,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供教育支持服务。同时,公共服务场所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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