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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蔡威)南宁一“老赖”欠钱不还,法院进入强制执行之后,他以为名下无登记房产、银行无存款可供执行,法院就奈何不了他。近日,良庆区法院循线找到“老赖”购买的车辆,在其拒绝交出车钥匙的情况下,依法将车辆扣押。
据悉,本案中的原告唐某某与被告唐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应支付原告5.5万元及利息,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唐某青的财产进行调查。
经查,被执行人唐某青名下无登记房产、银行无存款可供执行,所购买车辆的具体位置也无法查证,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直到2月21日下午,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重要财产线索,为案件执行带来了转机。
当日16时30分,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执行人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唐某青的车辆在三祺广场出现。收到线索信息后,法院执行法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干警赶赴现场,于17时迅速将相关车辆控制,并通知车主唐某青到场。
在被执行人唐某青到场后,执行干警现场释法,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出示相关强制文书。被执行人唐某青仍然拒绝交出车钥匙,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法官随即下达强制拖车指令,由于被执行人唐某青的车辆停放在地下三层的停车场,扣押难度较大。在执行干警的合力协作之下,前后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在20时30分左右顺利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法院停车场保存,为案件有效执行提供财产保障。
编辑: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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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陆增安 蔡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