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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南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
由每人每月80元提至每人每月122元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 韦薇 通讯员 李轶群)2月23日,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2023年1月1日起,南宁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由现行的80元/人月提高至122元/人月,提高幅度达52.5%。本次提标惠及全市12万多名残疾人,是南宁市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
“十四五”期间,南宁市将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在充分评估残疾人生活困难程度和长期照护需求的基础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据年度全市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等情况,原则上定期按照一定比例增长,使补贴标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此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现行的80元/人月提高至122元/人月,标准超出自治区规定标准,目前为全区最高。本次提标惠及全市7.52万名重度残疾人和5.39万名困难残疾人,每年发放补贴资金1.91亿元。预计最快3月份起,南宁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将可以领取到提标后的“两项补贴”了,同时补发1、2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高部分。
目前,南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已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壮掌柜App等,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并可全程在线申请、查询、修改补贴证明材料,从而实现申领补贴“一次都不跑”和“不见面审核”。同时,针对残疾人身体功能障碍可能产生的特殊需求,在积极推进线上无障碍申请的同时,继续保留线下服务窗口,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下一步,南宁市将继续做好残疾人信息筛查工作,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有力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精准施补。
(作者:彭媛媛 韦薇 李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