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实施
是全国首个行政复议领域省级地方标准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薇)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1月12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解读《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起草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广西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自2022年12月30日起实施。“标准”是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的首次尝试,也是全国首个行政复议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
2022年,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86件,受理5500件,办结4617件。办结案件中,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方式结案803件,直接纠错率为17.39%,通过调解,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以终止方式结案459件,占办结数的9.94%。
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程中,广西打造的“六个率先六个全面”的改革经验领跑全国,得到司法部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同时,广西作为司法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省份,在总结广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司法厅积极探索制定地方标准。“标准”主要分为案件办理、文书格式、案卷管理和基础保障4个部分。“标准”实施后,将使广西的行政复议服务便民化、工作程序规范化、案件文书统一化、系统信息化。
“标准”具有覆盖面全、操作性强、协调性佳的亮点。其中,“标准”的适用范围为自治区本级、14个市级以及111个县(市、区)级共126个行政复议机构。该标准本着从广西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工作效率、不增加基层负担为原则,“抓大放小”,只对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案卷装订和基础保障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对内部审批权限流程不做要求,保留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的灵活性和自主权。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黄登
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韦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