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鸡出售给鸡贩 警方追回近万元赃款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冯源 通讯员 陈仕天)近日,宾阳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价值万元的盗窃家禽(鸡)案,该案嫌疑人于凌晨出动,分3次盗窃数百只家禽,警方通过多方走访,最终于抓获嫌疑人2名,并于12月23日将追回的近万元现金返还给受害人。
11月以来,宾阳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接连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养殖的鸡被他人偷盗。正值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期间,大桥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立即成立打击农村盗窃工作小组,走访周边群众,并采取系列措施进行研判分析。
【资料图】
办案民警在分析案情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非常熟悉地形,能够在作案得手后立即逃走。12月7日,办案民警在充分掌握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后,发现曾某春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通过伏击守候开展收网工作,成功在宾阳县大桥镇连朋村委会湴塘村将曾某春抓获。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春如实供述了其于11月10日至今,在凌晨出动分3次盗窃村民家禽(鸡)的犯罪事实,共盗窃家禽(鸡)105只,并将盗窃所得的土鸡全部出售给在宾阳县宾州镇明镜市场一名叫“大姐”的女子,违法获利近万元。
民警经过深挖研判,得知绰号叫“大姐”的女子罗某秀在宾阳县宾州镇仁爱街落脚。于是立即开展抓捕工作,于12月17日,在宾阳县宾州镇明镜市场鸡鸭批发市场内将罗某秀抓获。经对罗某秀审讯,其对自己用现金分3次向曾某春购买土鸡105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2月23日,宾阳县公安局民警已将追回的近万元现金分别返还给3名受害人。
编辑:韦玮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卢超
(作者:冯源 陈仕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