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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 通讯员 熊至娟)近期,因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需求增加,消费者购买的退烧、止咳药品以及抗原试剂等数量急剧增长,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12月15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发布今年第14号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盲目囤药不可取,请按需合理购买。
据介绍,连花清瘟胶囊属于非处方药,新冠抗原检测试剂、N95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属于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属于特殊商品,法律对其经营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购买连花清瘟胶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医用口罩等药械物资时,一定要选择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经营资质的正规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切勿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商家购买。如需网购,请查验进驻淘宝、拼多多、京东、美团、抖音等平台的销售者是否已经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资格,不要从无销售资格的销售者处购买。切勿轻信“朋友圈”、个人代购等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广告,不从非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不购买“三无”药品、抗原检测试剂,以免买到不合格产品。
此外,消费者选购药品时要正确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处方药要凭医生处方购买,并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非处方药按照安全程度分为甲类非处方药(红色OTC)和乙类非处方药(绿色OTC),消费者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按照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如有使用问题也可咨询执业药师。
针对感冒等症状,消费者可适当储存药品,但不要大量储存,避免因过期造成浪费。药品应按照药品标注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尽量保存原包装和说明书,分类存放、定期清理,确保用药安全。过期药品切勿随意丢弃,可送至家庭药品回收箱或毁形后密封再丢弃。一旦发生购药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投诉举报。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唐秋艳 熊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