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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9日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正式印发《青海湖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将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目标明确、职责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为高质量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高站位高标准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提供保障。
《方案》指出,青海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督导局要加强与青海省直部门、州、县的协调,理顺综合执法工作关系,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日常督导,督促环湖县党委政府抓好环湖地区日常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联合青海海南州、海北州人民政府和省、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青海湖地区集中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行动和阶段性执法工作进行联合督导、专项督导,重点纠治有案不立、移案不收、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督导工作成效。
记者从《方案》获悉,青海省检察院、青海海南州、海北州人民政府、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探索建立青海湖地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助推提升青海湖景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青海湖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
同时,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联合青海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海南州人民政府、海北州人民政府共同制定《关于加强青海湖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环湖地区管理秩序,不断提升青海湖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此外,在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积极联合海南州共和县、海北州刚察县、海晏县政府共同制定《关于建立青海湖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通知》,加强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相关部门与共和、刚察、海晏三县综合执法协作,不断提高青海湖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