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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 赵建华)4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扩容,增加“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中国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方式外,可对单价超过5万元(含)(人民币,下同)的免税品选择“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可对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且在公告附件清单内的免税品选择“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上述三部门强调,使用“担保即提”“即购即提”方式购买的离岛免税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应一次性携带离岛,不得再次销售。
选择“担保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除支付购物货款外,在向海关提交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担保后可现场提货。所购免税品不得在岛内使用。经海关实物验核通过且购物旅客本人已实际离岛的,海关退还担保。购物旅客本人自购物之日起超过30天未离岛、未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免税品或未通过验核的,相关担保直接转为税款。
选择“即购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支付货款后可现场提货,离岛环节海关不验核实物。公告清单显示,允许“即购即提”方式提货的商品包括香水、婴幼儿配方奶粉等15种。
三部门提醒,离岛旅客使用上述两种方式提货,超过30天未离岛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