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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韩沛 通讯员 胡田田)7月3日,记者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23年上半年,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4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4.58%;棚户区改造开工1274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7.13%;公租房完成年度开工任务的65.53%;住房租赁补贴发放1.95万户。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69.29亿元。
今年以来,广西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持续改善城镇困难群众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条件。其中,推动各地全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将政府存量公房等闲置和低效利用的房屋及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合理配置商业服务设施,满足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同时,加强运营监管,支持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住房租赁企业参与规划、建设和管理,培育优秀本土企业,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公租房方面,鼓励各地优化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房源调换的因素,设定保障年限并实行到期腾退。此外,加强公租房的运营管理,继续推进开展“阳光社区·美丽家园”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全年力争创建示范小区200个,建立红色党群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智能化和适老化改造,为独居老人、残疾人等提供个性化服务。
棚户区改造方面,要求各市精准推进项目建设,将消除隐患作为重点任务,加快回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分配入住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置补偿方案,鼓励货币化安置。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市提高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调,强化金融支持。同时,注重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推动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住房保障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提升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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