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洪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6.21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78 元/股
●“洪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 年 7 月 4 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 号文核准,江西洪城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18 亿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洪城转债”,转债代码“110077”)。“洪城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自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9 日止,转股的起止日期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月 15 日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0-098)。
元(含税)。因此,“洪城转债”转股价格从 6.71 元/股调整到 6.21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65)。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3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434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具体实
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4)。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约定,在“洪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
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相应计算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因此,公司将对“洪城转债”的转股价格
进行调整。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在“洪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
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
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的情况,本次调整公式为 P1=P0-D,P0 为 6.21 元/股,D 为 0.434 元,“洪城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21 元/股调整为 5.7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洪城转债”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2 年 7 月 4 日(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
除息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4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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