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噪声污染 切实还“静”于民

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高考期间24小时查处建筑噪声扰民专项行动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盛)为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要求,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从6月5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高考期间24小时查处建筑噪声扰民专项行动,将联合住建、城管、交警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属地执法部门联动,第一时间处理影响考生学习、作息行为,保持对夜间违法施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敏感期间建筑工地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资料图)

根据《通告》规定,2023年6月5日至8日高考期间,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城市(含各县、横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7日8:00至6月8日17:00,全市考点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考生造成影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6月5日晚,记者跟随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仍有个别工地对“禁噪令”置若罔闻。

在青秀区东葛路一项目工地,执法人员远远就听到机械切割声,还有氧焊火苗燃起。工人表示他们在做工地防水工作,已接到“禁噪令”的通知,但觉得动静不大,而且工作快完成,于是想做完才收工。执法人员要求有噪声的施工马上停止。该工地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将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整改。

在另一处工地现场,一辆勾机正在开挖土方,执法人员立即叫停作业施工。工地管理员称记错时间,以为还没开始实施“禁噪令”。工地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已接到“禁噪令”的通知,会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整改。随后,执法人员向该工地开出执法文书,要求6月7日前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调查处理。

“我们将对该工地违反‘禁噪令’施工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情况属实,该工地或将面临1万至2万元处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八大队负责人程志远说。

截至6月6日下午,全市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900多人次,检查建筑工地300多家。其中,巡查到未施工工地307家,劝阻15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件,建议立案1件;6月5日当天接到全市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2件,均已全部处理。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汤洁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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