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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骆万丽通讯员/胡田田)近日,我区印发了《2023年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实施方案》。为更好发挥金融“活水”作用,推动全区住房保障项目建设,今年,我区将力争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领域新增市场化融资规模360亿元以上。
根据《方案》,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策划将注重人居环境改善、综合考量成本和市场发展前景等要素,以资源聚集、协同联动、分类施策、精准高效的投融资机制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进程。同时也要考虑融资及资金平衡,将同一区域内包括保障性住房在内的不同领域的多个项目进行统筹策划,采用收益较好的项目来平衡收益不足的项目,实现资金平衡。此外,鼓励将分布散、规模小且具有较强公益属性的城市短板项目与周边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统筹考虑,做到整体“投融建管营”一体化项目策划。
《方案》提出了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市场化融资的多种融资模式:“保障性租赁住房+”模式,即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和市场化融资原则,将无收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搭配收益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组合实施;“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模式,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银行按市场化方式为项目提供融资,并将无收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与收益性良好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组合实施,通过销售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的商品住房、商铺、地下车位等商业收益来偿还项目贷款。此外,还有担保增信模式、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等多种模式。
编辑:李慧婷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