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延数十里的湿地公园依偎在穿城而过的汉江两岸,鸟语花香;秀美的“口袋公园”,靓丽的街道容貌,机动车在新增规划的泊位有序停放,街边的“爱心驿站”为户外劳动者送上别样温暖;“奉献从你我做起,文明从脚下起步”、“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这些公益广告和宣传牌在街头随处可见……这是如今汉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剪影,文明之花在大地处处绽放。

服务大局,同心同向主动担当作为  


【资料图】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为进一步提升汉中城市品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去年初,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大局中定位、谋划,做到推进人大工作与党委部署安排同频共振,将创文工作与人大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明确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成立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各委办、各科室为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抓创建的良好态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记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媛多次到汉台区老君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督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文中存在的困难。

自创文工作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精准定位、靶向发力,发挥好人大立法引领、监督助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优势,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创文工作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记明到老君镇调研督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立法引领,以法治力量护航文明前行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创文工作,是筑牢基础、久久为功的关键所在。

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市人大常委会经过积极探索、实践,历时两年出台了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等9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倡导和鼓励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

坚持立法引领,按照“急用先立、重点先立、管实管用”的思路,结合汉中市实际开展“小切口”立法,推动社会“大治理”。颁布实施《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6部地方性法规,《汉中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汉中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汉中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已纳入立法调研和审议项目。这些地方性法规的相继实施和出台,对全市的生态文明、公共文明、交通文明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履行职能,聚焦问题抓落实促整改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围绕创建工作的痛点堵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充分履行人大监督职能,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后对《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指出存在具体问题46项,提出有针对性建议12条,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交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办理;对共享单车管理问题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开展问询;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开展专题询问;对《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视察,对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今年将开展《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视察,听取审议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报告。跟踪监督专题调研提出的问题建议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推进意见一条一条落实,工作一项一项改进。通过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文明素养提升,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广大市民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心筑梦,共创文明城市美好家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是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为扎实推动创文各项工作,广泛凝聚创文强大合力,今年2月,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汉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决议》。

文明花开,离不开全民携手、同心浇灌。全市广大群众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力军,为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人大常委会在抓好全市177个镇(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的基础上,还将联络站建设延伸到村(社区)。同时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APP等平台建设和运用,打通市、县、镇三级民情民意网上收集、办理渠道,实现了代表进站进网、线上线下履职的新路子,把代表服务“触角”直接延伸到群众身边。

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他们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积极建言献策,带头参加到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中。他们主动担当作为,面对疫情,王忠贤等代表捐款捐物,孙安平等代表抗疫逆行,王小琴等代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何宝艳等代表积极投身建设美丽新村……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从我做起,奏响机关文明创建新乐章  

文明单位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是促进全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推进“学习机关、活力机关、绿色机关”建设,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助力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市人大机关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带创建,推动党建与创文工作互促共进。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先后举办主题演讲,“党史故事我来讲”主题活动。到汉中路办事处南大街社区开展“做好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以“机关单位+社区”模式支持包联社区创文工作创先争优,引领党员干部在创建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开展专题讲座、机关讲堂等活动,突出“四敢”导向,推进作风能力提升;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常态化组织机关干部到包联的老君镇和钟楼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提倡餐桌“光盘行动”和绿色低碳出行,节约用电、用水、用纸,全面启用常委会会议电子阅文系统;开展健步走、工间操、运动会、“太极拳”健身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展现人大机关干部良好精神风貌。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进、知、解”实践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全员入户,分县区对基层市人大代表、困难群众、帮扶村开展实地走访,到企业、镇村宣传党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措施,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27条,梳理规整为73件,督导办结72件,用心用情用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正在纵深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创文的新征程上,汇聚文明力量、厚植文明沃土、绘就文明底色,让文明之花在天汉大地这片美丽的热土上绽放得更加璀璨。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开展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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