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3月27日,盐城市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投资项目推介会。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近期国家、省出台的支持民间投资相关政策,会上发布了《盐城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共计6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

一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力度,对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规上限上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对综合型总部迁入盐城或在盐设立职能型总部的大型企业集团,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补助。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支持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获得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等荣誉认定,获批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载体,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三是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加大对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市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支持力度,支持多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大体量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市属企业拿出相当于总资产5%以上的项目与民间资本开展合作。

四是完善要素保障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2023年投放规模90亿元以上。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等方式进行融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的,给予400万元奖励。

五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对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为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降本减负”。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可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六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政商积极交往,在依规依纪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工作,为推动民间投资项目靠前服务、排忧解难,引导民营企业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大力弘扬民营企业家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除此以外,会上还发布了65个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总投资1005.8亿元,拟吸引民间投资700亿元,涉及商务商贸、文旅康养、产业园区、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

( 江苏广电盐城中心站/栾坤恒 蔡勇 通讯员/傅刚 编辑/玉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