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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杨金娇)3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
考生可于3月6日至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检查个人信息,《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如有更改姓名、姓名输入错误(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或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均须在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自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李琴 杨金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