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全区养老机构统一购买责任险

理赔标准在全国处于较高标准,老人发生骨折最高获赔10.2万元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广西为全区养老机构统一购买责任保险,保障养老机构运营和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4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今年自治区民政厅筹措经费640万元,为全区养老机构统一购买2022—2023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险还开通快速理赔通道,建立预付赔款制度。较历年相比,本年度保障额度最大。

本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按照养老机构数量和床位数分布情况划分为3个片区,由3家保险公司分别承保。全区各地已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1214家养老机构(含公办、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约9.2万张),以及保险期间新增设立的养老机构及床位数,自动纳入保险范围。

保障的范围包含养老机构区域内全天保险责任,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在养老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的意外事故无论是否养老机构责任,均纳入保险赔付范围。

这意味着,今后一旦发生因养老机构疏忽或过失,导致服务对象及第三者发生人身损害,其中应当由养老机构支付的医疗、赔偿、法律等费用,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针对老年人行动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容易遭遇意外伤害,部分养老机构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给养老机构带来潜在的管理和运营风险等情况,本次保险承保项目设置4类基本保障项目和12类附加保障项目,每项理赔标准在全国都处于较高标准。

保险还开通快速理赔通道,建立了预付赔款制度,预付赔款在100万元以下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赔偿金额的50%,极大化解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风险,维护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

部分理赔标准

●因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残疾的,按照规定,将根据残疾程度进行理赔,最高可赔付50万元。

●因意外导致住院的,除了医疗等费用最高可赔付10万元,还可补助住院津贴,每人每天约200元。每次住院最高可赔付180天,多次住院累计最高可赔付365天。

●针对老年人最容易发生的骨折,最高一次可赔付10.2万元。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黄登

值班编审: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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