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垃圾分类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
南宁市5月5日起对农贸市场等正式实施日常监督,拒不整改单位将被处罚
农贸市场将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处置管理 记者 黄红锦摄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凌剑伊 通讯员陆炫)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这次要动真格了。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获悉,该局牵头起草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管理。专项行动从5月5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实施方案是为规范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解决市民参与度低、厨余垃圾分出率低、分类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收运、处置单位依法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倒逼源头分类质量,推动南宁市厨余垃圾分出率达1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取得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分类质量不合格的标准、具体操作流程,发放告知书和签订承诺书等。为杜绝“先分后混”的问题,原则上列入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范围的单位和企业应纳入厨余垃圾单独收运范围。对不符合分类质量要求的生活垃圾,由收集、运输作业人员告知管理责任人落实整改,并提交城区(开发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汇总备案,同时督促落实整改。
原则上整改期为7天,整改期内厨余垃圾暂纳入其他垃圾收运体系予以收运;整改期结束后,如所交付的生活垃圾仍不符合分类质量要求的,收集、运输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收运,并进行取证。各生活垃圾转运站、终端处理设施不得接收处置分类不合格的生活垃圾。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针对性地执法和处罚。
垃圾分类日常监督这样做
监督范围
建成区(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所有的农贸市场137个、农批中心6个、花鸟市场10个、大型商超122个、冷库市场/规模化食品水果配送加工企业17个,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365个(其中学校699个、医院98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470个、相关企业88个),以及家庭厨余垃圾已实现单独投放和收运的住宅小区162个。
分3阶段进行
●前期准备(4月26日至5月5日)
将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范围的单位或企业全部纳入厨余垃圾单独收运范围。
●全面启动(5月5日至6月30日)
全市农产品市场、大型商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食堂)、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行动,督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和收运单位履行责任,未按规定开展垃圾分类的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巩固提升(7月1日以后)
列入第一批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范围的单位或企业基本形成自觉分类习惯,分类准确率保持80%以上,全市厨余垃圾日均收运量明显提升。同时,不断扩大实施面,持续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效。
编辑:梁丽玲
责任编辑:黄登
值班编审: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