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43条高速公路进行调整限制速度,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全区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路段超七成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廖欣 通讯员刘如萍)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2019年以来,广西对43条高速公路3276公里路段进行调整限制速度,累计调整限制速度里程2707公里,占比达82.63%。截至目前,广西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110公里/小时、100公里/小时的路段分别占全区高速公路总里程7339公里的72.86%、0.36%、22.21%,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的路段占比仅为4.57%,全区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近年来,随着建设交通强国、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在广西深入推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高速公路发展迅速,至2021年末全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7339公里,预计2022年通车里程将超过8000公里,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但长期以来,由于受地形地貌条件限制、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等影响,广西早期建设的部分高速公路设计限制速度总体偏低,已不能满足当前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需求,迫切需要提高通行效率。

为加快提高全区高速公路通行效率,2019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学开展高速公路限制速度调整的论证、设计、施工与验收等工作,对43条高速公路3276公里路段进行调整限制速度,累计调整限制速度里程2707公里。其中,限制速度60公里/小时调整至80公里/小时路段3公里;限制速度80公里/小时调整至100公里/小时路段492公里;限制速度100公里/小时调整至110公里/小时路段26公里;限制速度100公里/小时调整至120公里/小时路段2185公里,占调整限制速度总里程的80.72%。

据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指导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调整路段的运行速度、交通安全、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后评价,为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相关后评估设计指南规范提供“广西样本”“广西经验”。

编辑:梁丽玲

责任编辑:黄登

值班编审: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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