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阮晓莹 通讯员 黄珈琦)记者4月19日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在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方面实现新突破。目前我市范围内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已启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有效防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借用家长手机开锁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
据统计,共享电动自行车自2019年进入南宁市以来,高峰期南宁市日均有34万人次通过共享自行车或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对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逐渐成为市民群众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给广大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如未成年人通过借用父母或他人身份信息等方式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由于未成年人对危险认知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在道路上的应变处置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
启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共享电单车方便市民安全出行。记者 赖有光 摄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19年1月出台的《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运营企业要实行用户实名注册骑行账号,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自行车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为了进一步防止未成年人骑行共享车辆,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人脸识别功能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通过升级技术手段,在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用户骑行开锁等环节增设人脸识别功能,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骑行年龄人注册、骑行,消除骑行安全隐患。同时,将企业落实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情况纳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对不落实的企业予以考核扣分,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运营车辆数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扣减企业运营车辆数。
南宁共享电单车启用人脸识别技术,未满16周岁骑行人不予解锁车辆。
近期,青桔、美团、哈啰等在邕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纷纷推出了人脸识别功能。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采集用户实时人脸照片,与用户注册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比对;若核验实际骑车人与注册账号身份信息不一致,将不予解锁车辆,同时启动手机界面弹窗提示,有效防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借用家长手机开锁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脸识别这一技术上线后,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现象有了明显减少。据统计,近段时间我市高峰时期各运营企业APP拦截近千次违规用车申请,目前累计已拦截总量6万余次。
“我们也呼吁家长提高安全意识,担起监护人的职责。对于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现象,一方面要家长加强监管,对未成年子女独自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更不能为图方便违规搭载未成年人出行;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在日常生活中向未成年子女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运输局出租交通管理科科长潘之慧说。
编辑:覃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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