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 记者 黄思宁 通讯员 李佩霞)为广泛宣传“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和广西消费维权工作成绩,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创造一个良好载体,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营造良好氛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于3月15日在南宁万象城广场开展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共促消费公平——倡诚信经营 促交易公平”主题宣传活动。
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共促消费公平——倡诚信经营 促交易公平”主题宣传活动现场。
2022年3月15日是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落实今年“共促消费公平”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实现更有保障、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可持续的消费公平,广西组织开展了15项“3·15”系列主题活动,以进一步营造良好消费维权舆论氛围,提升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
今年新增加的5个单位消费维权联系点被授牌。
记者在活动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文件精神和《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广西消委会在大型和知名企业中建立消费维权联系点工作,加强企业自律和依法经营,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主动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营造公平、透明、和谐的消费环境,共同构建一个行政监督和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沟通平台。今年新增加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广西电子商务协会、广西晟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售后服务分公司、南宁海锐奥商贸有限公司、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单位消费维权联系点。
联系点需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如实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督促本企业、本系统建立消费维权和商品质量监督等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危害严重的投诉案件,要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处理。
如果发现本企业、本系统的商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重大问题的情况,联系点应立即向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及时发布公告。每月接到5起以上同一商品质量问题投诉的,要及时通知暂停销售该库存商品,对商品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证实该商品确有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隐患的,要紧急召回,确保消费安全;每月接到5起以上对同类服务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整改,整改后仍有同类问题的,要取消该服务项目。
联系点以服务广大消费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和举措延伸到企业,落实到基层,惠及到消费者,进一步方便消费者就近申(投)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建立企业消费维权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真正地担负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服务。
接下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发挥行政监管职能,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协同,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广西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调、监督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向上向善的行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广西各类市场主体以诚信为本,严格依法经营,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全面践行承诺约定;新闻媒体也将积极开展舆论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反映群众关心、社会关切、政府关注问题,讲好消费故事,传递维权声音;希望广大消费者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