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目前市面上在售的智能电视中,不少配有开机广告,大多数广告无法设置取消或者一键跳过功能,消费者只能在看完广告后进行下一步操作。购买时却未被告知含开机广告、广告无法取消、无法一键跳过,开机广告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

开机广告背后确实有相应的广告收益驱使因素。在一些广告投放台上,智能电视屏幕成为广告主们推崇的高价比“OOT广告屏”,明码标价进行广告位出售。甚至有个别厂商会以广告收入冲抵降低智能电视价格的理由来回避开机广告问题。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消费者购买的是智能电视,是为了收看电视节目,而不是想买一个摆在家里的“广告屏”。如果开机广告是强制的,让消费者无法选择及时关掉,那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对于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法律法规规范还不够完善。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仅仅是从规范广告服务行为角度,明确规定了开机广告的总时长不应超过30秒,却因其法律强制力不足,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开机广告问题。

要看到,市场上仍有一些厂家和个别款型的智能电视没有开机广告,说明开机广告并非智能电视的“标配”。有关部门有必要从规范智能电视产品标准的角度,依法对开机广告乱象加强治理。可探索出台并推行开机广告“选择键”制度,让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接受还是不接受开机广告。智能电视厂商在生产制造和销售时,须通过明显标识、及时告知等方式让消费者知晓是否有开机广告,严禁智能电视厂商随意强制推广开机广告。对于违反者,要依法从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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