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在排队等候上市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圣泉”),于今年8月份做了预披露更新。据悉,济南圣泉此次拟在沪市主板上市,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含),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含)。募集资金12.08亿元,用于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等项目投资。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圣泉是一家致力于各类植物秸秆与高分子树脂材料的研发应用,产业覆盖生物质精炼、高性能树脂及复合材料、铸造辅助材料、健康医药、新能源、卫生防护等领域的创新型企业集团。览富财经IPO研究中心梳理发现,2019年度,济南圣泉业绩增速出现下滑迹象,加上旗下众多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使其上市前景徒生波折。
上市前夕业绩“变脸”
就在济南圣泉紧锣密鼓为上市做准备时,业绩却极不争气,出现了负增长。
招股书资料显示,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82亿元,较2018年度下降了4.96%;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亿元,较2018年度也下降了9.93%。
对于2019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招股书解释称,是公司产品售价根据原材料价格的下降而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下调,售价下调幅度超过销售数量增长的影响。
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为济南圣泉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至2019年度,相关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84%、91.22%和91.57%,其中拳头产品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85%、66.35%和64.03%。
而正是拳头产品收入下降,成为济南圣泉业绩下降的“罪魁祸首”。招股书数据显示,2019年度,公司呋喃树脂产品收入较2018年度减少2.73亿元,降幅为22.12%。进一步分析发现,该产品销量较上年增加了2111.10吨,并因此带来了3019.77万元的收入;但是,由于单价较上年下降了3430.82元/吨,导致收入减少3.03亿元。此外,2019年度,公司酚醛树脂产品收入较2018年减少5325.00万元,降幅为1.89%,其原因也是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1182.41元/吨。
对于济南圣泉给出的解释,有IPO分析专家认为理由过于苍白。“企业的终极目标是盈利并生存下去,没有企业愿意主动把产品售价调低并导致业绩出现负增长,除非是形势所迫。”
而对于净利润的下降,济南圣泉解释称,主要是由于在收入减少的同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长所致。
数据显示,2019年度,销售费用为4.59亿元,较2018年度增长14.87%。招股书解释称,主要因为随着销量增加,公司运输装卸费、职工薪酬等进一步上升所致。此外,公司管理费用占比继续上升,达到2.41亿元,较2018年度增长2625.12万元,增幅12.23%,主要是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和管理需求提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服务咨询费等支出随之增长所致。
近半数子公司亏损
令人感到有些尴尬的是,济南圣泉虽然在全国各地及境外开设了大量子公司,但却只有半数多一点的子公司能够为其带来盈利。
济南圣泉目前有各级控股子公司45家,分布在山东、吉林、广东、内蒙古、四川、黑龙江、辽宁、新疆、浙江、安徽及境外。2019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有21家单位处于亏损状态。
其中境内控股公司32家,其中,5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酚醛树脂、环氧树脂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5家控股子公司从事铸造造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4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质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他18家控股子公司主要在环保、医药、电池、能源、融资租赁、服装、软件开发、贸易等领域,业务相对较为分散。
济南圣泉坦陈,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自身及各子公司层面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同时,济南圣泉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除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生物质化工之外,还涉及医药健康、能源、软件、贸易等业务领域,如果内部管理不善或行业市场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出现部分子公司持续亏损的经营风险。
因环保问题受罚
由于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水、废气和固废等污染物,生产企业需建立完善的污染物处理设施以实现达标排放。济南圣泉概莫能外,但因其在环保方面存在瑕疵,因此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
济南圣泉在招股书中一再宣传,公司高度重视绿色生产,力争在原料选取、生产控制和下游应用等各个环节都实现绿色环保,通过设备投入、技术改造、工艺优化、产品改进等手段,积极推进原料回收利用,确保废物达标排放,实现降本增效、节能环保。在2017年,公司被评为国家第一批“绿色工厂”。
但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仍存在因环保措施执行不到位等原因而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2017年12月18日,济南市章丘区环保局向其子公司圣泉陶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环保执法人员于2017年10月31日进行的现场监察发现,圣泉陶瓷泡沫预处理车间筛分工段未配套收尘处理设施;冒口烘干炉未配套安装VOCs烟气处理设施,车间内有刺激性气味,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处以“1、责令整改违法行为;2、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17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济南圣泉旗下子公司兴泉能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兴泉能源玉米芯料场进行的装卸作业,现场扬尘较为严重,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同样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因而对其处以“1、责令整改违法行为;2、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未来监管会更加严格。济南圣泉自己也承认,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污染物排放量将会相应增加,仍然存在因制度执行、业务操作或因意外等情况而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并因此导致环保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者因被要求整改而限产、停产,显然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