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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息报讯 通讯员胡正海“森林警长制”简单来讲,就是将守护每片山林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案有人查、责有人担”的工作格局。在全面实施“森林警长制”工作中,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突出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措施全力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力推进“森林警长制”责任制度,加强森林、林木、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全力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此外,全力开展林区矛盾排查化解,扎实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做好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法用火查处等工作。

截至目前共出动警车39辆次、警力123人次对森林草原、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毁坏珍贵树木、破坏林地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共侦破森林草原类案件12起,抓获嫌疑人员11名。

下一步,禄丰市公安局将加大创新探索力度,深化生态资源保护;建立健全责权明确、打防并举、协调有序、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和生态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以“森林警长制”促“山林长久治”,切实守护好禄丰人民的“金山银山”。

信息 谭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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