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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消息,泰达宏利基金公告称,该公司全称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更名,是源于宏利基金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调整。系列变更之后,宏利基金由合资公募转为外资独资公募,也是本月第二名完成更名的基金公司。
据宏利基金公告,本次更名后,该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随之进行相应修改,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向证监会申请变更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但在法定名称变更后,宏利基金法律主体和对外法律关系不变,原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及全部法律文件的条款、效力及履行均不受影响。
2022年11月,证监会批准宏利金融有限公司(“宏利金融”,与其子公司合称“宏利金融集团”)旗下子公司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收购宏利基金原中方股东51%股权;收购完成后,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与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宏利基金管理100%股权,宏利金融成为宏利基金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目前,境内已成立的外资独资公募基金已增至8家。其中,贝莱德基金、路博迈基金、富达基金、施罗德基金和联博基金是新设公募,宏利基金(原泰达宏利基金)、摩根基金和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则是中外合资公募转为外资独资公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