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RCEP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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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 冯其予 刘 成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6月2日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2日零时刚过,在青岛市市北区的RCEP山东企业服务中心,海关关员为青岛朗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口到菲律宾的一批集装箱液袋签发了RCEP原产地证书。这是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山东省签发的首份对菲律宾RCEP原产地证书。
“这批货物重约5.6吨,货值约7万元,凭借这份原产地证书,货物在菲律宾通关时的关税税率可由3%降为零关税。”该公司董事长马文波表示。
青岛海关关税处处长毕海军介绍,今年前4月,青岛海关共为5000多批对菲律宾出口货物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享惠货值超20亿元。据静态测算,RCEP完成降税进程后,山东自菲律宾进口商品可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基础上再降关税成本超3000万元。同时,菲律宾生效RCEP后,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新增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等商品零关税待遇。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RCEP区域总人口、GDP总值、货物贸易金额均占全球比重约30%,协定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RCEP自2022年1月1日生效以来,为我国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贸易看,去年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总额12.95万亿元,同比增长7.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8%。今年前4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总额为4.1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9%。从吸引外资看,去年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国投资额235.3亿美元,同比增长23.1%。今年前4月,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国投资额近89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3.7%。
RCEP生效以来,各地方积极加强政策对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切实提高对企支持和服务水平,助力企业把握协定机遇,形成很多富有成效的务实举措和创新实践成果。
一方面,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举措,积极对接协定机遇。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不少地方结合发展实际,出台实施RCEP工作方案或行动计划,有些地方还将把握RCEP机遇纳入本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系统推进高质量实施工作,推动更深融入区域大市场。
另一方面,畅通区域经贸往来通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不少地方高标准落实RCEP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实施快运和易腐货物6小时通关;积极打造线上RCEP智能应用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原产地证书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助力企业高效享惠。相关地方开拓和增加面向RCEP成员国方向的外贸班轮、空运航线、铁路货运班列和站点,不断提升物流和供应链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口岸通关效率和通行能力。
把握利用协定开放政策,促进贸易投资成果落地。各地和广大企业努力利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开放优惠政策,积极优化区域贸易投资布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发展。有的地方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发展面向RCEP成员国的中间品生产和贸易,取得积极成效。有的地方将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与RCEP政策叠加,加力重点产业靶向招商,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各项工作,引导地方、行业和企业深入对接RCEP机遇,充分享受协定政策红利,发挥协定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