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三部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健全防范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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