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消息,近日财政部 、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水利基础设施的界定、水利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水利基础设施的构成、水利基础设施的明细核算、水利基础设施的初始计量、水利基础设施的折旧及组织保障等。

《通知》指出,由多个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共同管理维护的水利基础设施,应当由对该资产负有主要管理维护职责或者承担后续主要支出责任的水利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记账主体予以确认。分为多个组成部分由不同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分别管理维护的水利基础设施,应当由各个水利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记账主体分别对其负责管理维护的水利基础设施的相应部分予以确认。负有管理维护水利基础设施职责的水利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企业或其他会计主体代为管理维护水利基础设施的,该水利基础设施应当由委托方作为记账主体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截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