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官网消息,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对《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和退役,鼓励采用先进高效的风电机组对风电场进行改造升级,提升风能资源和土地利用率。电网企业负责风电场改造升级系统接入,确保送出线路改扩建工程同步投产,满足项目并网需求。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办法》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风电场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风电场改造升级应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改造升级确需使用林地的,应符合使用林地条件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对不改变风电机组位置且改造后用地面积总和小于改造前面积的改造升级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不需重新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国家能源局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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