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11月26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天然气、电力热力、煤炭等保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能源稳定安全供应,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措施》指出,在天然气保供方面,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各市(区)要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

在电力热力保供方面,各发电企业要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各市(区)要积极筹措补贴资金,保障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

在煤炭保供方面,在陕各类生产煤矿节假日保持正常生产和销售,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多措并举稳定煤炭价格。要将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据《陕西工人报》报道 陕西工人报记者章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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