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谈)
原标题:努力建设高水平亚太自由贸易区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如期生效。作为当今亚太地区乃至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RCEP生效将使得占世界经济体量约1/3的15个国家的90%以上货物贸易实现零关税,同时扩大服务贸易开放并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实现服务贸易开放的负面清单管理。
不仅如此,RCEP还通过投资、自然人移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的规定,推动资本、劳动力与管理人员、数据、技术等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有序流动和相关领域的跨国合作。同时,RCEP在海关措施、技术标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领域做出了一系列自由化与便利化规定,将大大降低区域内贸易与投资活动的成本。
RCEP是一个内容全面、标准较高的自由贸易协定,落实RCEP可以有力地推动中国经济进一步走向“制度型开放”。值得注意的是,RCEP不仅涵盖“边境措施”,也包括大量“边境后措施”。中国政府对协定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逐一落实,为RCEP的生效做好了充分准备。同时,有关部门也对非约束性的鼓励类义务进行了认真研究,正在通过对标、试点、推广的方式尽最大努力逐渐落实。实际上,落实RCEP的过程也将推动中国“放管服”改革以及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走向深化。
一方面,RCEP地区是当前世界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另一方面,目前中国经济在RCEP经济体内占比达58%左右,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CEP生效后,有助于进一步做强以中国为中心的亚洲区域价值链,并与其他地区形成广泛的联系,促进互利共赢。
与此同时,RCEP的零关税措施以及原产地区域累计规则,配合以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措施,将使该区域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与投资联系更加紧密,使该地区各国形成更为高效的产业链分工体系。无论是区域内的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能够从这个分工体系中获得好处,促进区域整体福利的提高。
RCEP的15个成员涵盖当今世界最富裕的国家,也包括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发展阶段跨度之广,是其他自由贸易协定所没有的。RCEP规则体现了高标准和包容性的良好统一,为推动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经验。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面临各种保护主义干扰的情况下,RCEP的如期生效无疑给相对停滞的经济全球化进程注入新活力,为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树立了一个新标杆。
RCEP谈判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再一次推动全面开放的重要举措。在RCEP谈判、签署和生效的过程中,中国积极推动,主动担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CEP的生效是新起点,各方今后还将在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方面继续谈判,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扩大成员范围。
通过努力推动RCEP进一步发展和升级,积极申请加入其他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中国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中国经济也必将在开放发展中再上一个新台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 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