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将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和污染环境成份清除、降解做无害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着重考虑选用成熟可靠,适合农村特点和实际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农村污水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水质进行中和农用产品,从而达到回用及环保降解排放。2020年中国乡污水处理建制数量约为3321个,同比增长2.1%;镇污水处理建制数量约为12763个,同比增长14.1%。

2015-2020年中国乡、镇污水进行处理建制数量

资料来源:住建部、智研咨询整理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表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截至2021年,治理率仅为28%左右。生态环境部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通过发挥地方主导作用,以县为单元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分区分类施策,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强化建管并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让主体、项目、资金等要素活起来,推进市场化、可持续运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挥村民参与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主人翁意识。到2025年,推动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一是发挥地方主导作用。强化统筹衔接,以县为单元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与改厕、城镇发展、乡村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机衔接。分区分类施策,根据区域差异和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技术路径和模式,不搞“整齐划一”和“盲目攀比”。对居住集中的区域,选择效果相对较好的设施技术,进行重点治理;对人口分散的地区,注重“性价比”,推进就地就近就农利用。同时,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建管并重,规范设施建设运维,评估治理成效,确保设施发挥作用。

二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遵循经济规律,让主体、项目、资金等要素活起来,市场化、可持续运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专业机构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规模化运营水平。鼓励项目“肥瘦搭配”,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实现环境经济综合效益。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作用,做好“牵线搭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发挥村民参与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主人翁意识。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村民通过筹资筹劳等方式参与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打通“最后一公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我约束,减少污水乱排。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问需求、听意见,让村民监督推动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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